最近接洽到許多妹妹詢問酒店工作的問題,發現許多妹妹問到很多關於經紀人重複的問題,大致上是這些:
1.{跟酒店經濟到酒店工作要不要簽約?}
2.{所謂的簽約,經紀約是什麼?}
3.{做酒店一定要跟經紀人嗎?不跟經紀人會怎樣?}
以下我來慢慢講解一下這些問題的答案
其實跟酒店經濟到酒店工作是不需要簽約的,除非妳有借錢就必須簽本票借據跟合約,本票與借據不管是不是在酒店工作妳跟妳朋友借錢都是要簽的,保障借錢的人收不到錢時可以往法律途徑走,所謂的經紀合約是沒有法律效益的,只是經紀公司與其他經紀公司的牽制契約,以防其他經紀公司亂洗小姐,一般合約內容大致上是簽署如果妳在這行做小姐必須兩年內不得更換經紀人,簽署的合約內容也不會說叫妳必須做滿多久,只要正常的上檔下檔其實就是OK的,所謂的上檔就是妳已經過了試上的階段開始正式成為公司員工,妳如果不想做了,只要提前兩個禮拜跟經紀人說就可以,不會有強硬逼迫上班的問題,那跟台北高雄酒店經紀媽咪趙芸一起工作有需要簽約嗎?當然是不需要!但是有一點,如果妳需要住在經紀公司所提供免費宿舍時,就必須簽「住宿公約」,其內容不外乎是「禁止非宿舍人員進入、禁止大聲喧嘩、禁止不法情事…等等」皆為合情合理的「生活公約」,但是絕無要求或是規定妳需要工作多久或是賠償什麼違約金!
歡迎有需要酒店工作的(你)妳跟台北高雄酒店經紀媽咪趙芸聯絡,趙芸有多年豐富酒店現場實務經驗,有任何酒店疑問,請跟台北高雄酒店經紀媽咪趙芸聯絡。TEL:遠傳0955868840 LINE:mdkate0624 24H接聽 未接會回